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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以后使用煤气的居民做饭成本可能会稍有增加 ■摄/本报记者王勇博
省会民用煤气价格面临调整,预计我市煤气价格每立方米可能上涨0.1元。昨天,石家庄市物价局就调整民用煤气销售价格召开了听证会。
此次听证会共有21名听证代表参加,这些代表分别来自省会各个阶层,包括经营者、消费者、专家、学者等,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。代表们围绕煤气销售价是否应上调、应上调多少等诸多问题展开讨论。
申 请 每立方米上涨1毛
“省会现行民用煤气价格0.9元/立方米是2000年制定的,这些年来受成本上涨的影响,煤气价格急需进行调整。”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李广峰在申请调价陈述时说,申请将民用煤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0.90元顺价为1.00元。
据了解,上次(2000年)制定的煤气价格民用为0.9元/立方米,工业为1元/立方米,餐饮为1.4元/立方米,当时用气结构是工商用占70%,民用占30%。
原材料涨价 企业亏损重
由于近两年原材料不断涨价、煤气输配管网维护费用日益增加、煤气的用气结构也在发生变化(民用比例上升至67%,而工商业则缩减至33%)以及购销差价偏小等原因,导致煤气销售价格与运营成本严重倒挂、企业亏损、煤气管网维修资金匮乏。
根据市物价局提供的数据,2006年煤气销售量为9658万立方米(其中民用气量6451万立方米,工商企业用气量3207万立方米),销售收入为8625万元,总成本10003.05万元,亏损1378.05万元。
从2007年1月1日起河北省物价局调整了煤气出厂价格,每立方米由0.57元调整为0.67元。
而这次价格上调造成煤气销售环节的成本增加,按2006年煤气销量计算,2007年将增加992万元的成本,预计2007年亏损额将达到2000万元以上。如果煤气销售价格不及时进行顺价调整,价格倒挂程度更加严重,这将直接影响到煤气经营企业的正常运营。
影 响 估计对市民生活影响不大
这次民用煤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,运用价格杠杆疏导价格矛盾,逐步理顺价格关系,重点解决由于出厂价格上涨给经营环节带来的影响,保证煤气的安全供应。因此,新奥燃气公司此次申请每平方米涨1毛,加价幅度不大,估计对市民的日常生活影响也不会太大。
据测算,民用煤气按三口之家居民每户每月较高用气量40立方米测算,每立方米上调0.10元后,年增加支出48元。但随着可替代能源的使用,居民家庭都普遍使用了电饭锅、电磁炉、微波炉等,多数居民家庭的月燃气使用量会低于40立方米。
特 例 特困群体仍将按现价执行
会上有代表提出,应该通过增加工商业用户来减轻企业亏损,照顾困难群体利益的建议。针对该建议,新奥燃气承诺,对于低收入群体,将充分考虑他们的承受能力,对特困群体将按0.9元/立方米的标准执行,确保煤气正常供应。
声 音 同意上涨但应注意时机
在听证会上,与会的听证代表几乎全部都同意此次煤气价格上调及幅度,不过,他们也提出诸如注意调价时机,提高服务水平,增加工商业用户、改善燃气公司运营,注意保护困难群体利益等建议。
“原则同意此次煤气调价。”听证代表、人大财经委主任李景祯表示。他说,确保煤气的正常供应是我们最大的共同利益,好在此次调价的幅度不是很大,每个家庭每年增加负担最多也不超过50块钱,并且对弱势群体还有一些优惠,再加上企业亏损状况是早就存在的,出厂价上调后,企业的日子就更加困难。因此他同意上涨。
“不过,要注意调价的时机,择机出台。”李主任认为,目前市场价格变动比较大,应考虑百姓的心理承受能力,而使用煤气用户也多属于中低收入者。因此,在调价出台时机上应适当把握。河北经贸大学教授、价格问题专家李建平表示,燃气公司要加强内部挖潜,降低成本,努力提高服务水平,解决诸如集中用气期间气压不足等问题。
物价局 方案审定后择机实施
会后,市物价局副局长杨惠萍表示,调整煤气销售价格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》和《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》规定,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,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,征求消费者、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,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。
本次听证会结束后,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本着科学、合理的原则,制定出石家庄市煤气价格调整方案,连同本次听证会会议纪要一并上报市政府审定,择机实施,届时将向社会公布调价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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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发改委监测的最新资料,全国36个大中城市民用煤气平均售价2.25元/立方米,石市0.90元/立方米的民用煤气销售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居27位。与周边城市比较:北京2.05元/立方米、天津2.20元/立方米、郑州1.60元/立方米、济南1.30元/立方米,唐山1.00元/立方米。与我省其他城市相比,石市煤气的购销差价最小,为0.33元/立方米。而唐山、邯郸、邢台、承德、张家口煤气购销差价则为0.48~0.58元。 |